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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P2P壳资源炒作风再起 监管出手堵截套利
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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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商报记者关注到,沉寂一段时间的壳资源市场再度活跃起来,壳资源中介纷纷借助朋友圈售卖此类壳资源。另据数据显示,在近两个月时间内,新成立了近400家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分析人士看来,壳资源是各地监管政策差异的产物。而在监管不断从严的形势下,未来可能出台统一的备案细则并且提升门槛,此类壳资源价值不大。


炒作风再起

 

按照监管此前规划,网贷平台备案应该在6月底完成,但目前没有一家网贷平台完成备案,延期已经是大势所趋。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近日也表态称,网贷备案年内完不成,还得继续加大力度。

 

鉴于各地监管政策不一,空壳网贷公司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合计1190家机构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976家(占比82%)注册成立时间为网贷监管暂行办法发布日(2016年8月24日)之后,且绝大多数并无实际在运营互金平台。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以来,在陕西、广西、吉林、辽宁等省份,新成立了近400家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且绝大多数为未实际展业的空壳机构。

 

麻袋研究院研究总监路南指出,网贷备案已经实质延期,市场普遍有监管出现地区差异的预期,有些监管偏严地区的平台购壳做二手准备,应此市场需求今年壳平台增多。

 

“空壳网贷机构主要是在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但实际上并未开展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司。”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因为各地工商登记部门的政策不同,有些地区对于新设公司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内容并未做限制,因此出现空壳网贷机构大规模注册的现象。

 

操作空间不大

 

根据网贷整治办发布的“57号文”要求,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在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业内预测,在金融监管收严、网贷备案延期的背景下,监管方或从全国层面上出台统一的备案相关文件。随着区域监管差异渐趋减少,后续借新设“空壳网贷机构”谋求监管套利,此类方式的操作空间并不大。

 

路南表示,根据已经颁布的57号文,“8·24”后注册的平台原则上不予备案,已经将这一监管套利途径封死。无论未来政策怎么变,相信这都是必须贯彻原则之一。网贷壳资源是没有价值的,是一种纯粹的概念炒作。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看来,P2P壳资源是没有价值的。因为专项整治和目前所有的监管规定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存量平台,只是消化存量问题。新平台不在专项整治范围内,并且新平台也不能登记备案。“但是应该看到专项整治结束登记备案制度成型了之后,那么新进入的平台,肯定会打开一个新的窗口期。对平台的规范和要求是很高的,不是说15万元买一个壳,到时就可以登记备案,这是很难的。”尹振涛强调。

 

路南也进一步分析,待价而沽的壳资源多少都存在合规问题,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备案。不少平台存在严重的债务问题甚至违法问题,还有较多历史负面信息和投资人的集体投诉问题。由于信息不透明和中介的过度包装,买方没有办法了解到全面的信息,风险无法评估。

 

监管出手堵截套利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已出手整治此类监管套利行为。5月9日,厦门金融办发布《厦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理的通告》,并公布了不予验收备案的第一批440家网贷机构名单,其中,大部分为空壳公司。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指出,目前来看,厦门金融办不予验收备案的第一批网贷机构名单打击的主要就是企图监管套利的公司,对已经开展网贷业务的平台影响并不大,但是成立空壳公司企图监管套利基本难以实现。

 

5月18日,厦门金融办再次通知,要求总部注册地在市域外的网贷机构,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持总部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将总部公司纳入整改验收范围的证明文件,向厦门市工商登记所在地区金融办报备。

 

于百程表示,如果在新设网贷机构备案宽松的地区,是有可能出现壳价值上升的情况。但在监管不断从严的形势下,未来可能出台统一的备案细则并且提升门槛,以防止各地制度套利,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用注册“空壳网贷机构”来套利的做法已经行不通,厦门的政策已经给这些套利者做了预警。

 

来源:北京商报